华中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位有哪些不授予的对象
来源: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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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4-30 09:54
(1)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,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、行政处分者;
(2)考试期间,有违纪、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;
(3)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;
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、工学矛盾小、费用低,实行“宽进严出”,“教考分离”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参加自学考试。
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,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
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和选修课。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,专科(基础科)一般为三至四年,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。
所以说在一般的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里不少于十五门,其中的总学分不低于七十学分;还有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二十门,总学分的分数不会低于一百二十五学分(其中不含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的学分数);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会少于十门,总学分不会低于七十分(其中不含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的学分数),以上就是关于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位不授予的对象,希望考生们都可以取得一个好成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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